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巡警、刑警、治安警、防爆警(含特警)、林业公安等等警种在执行任务或必要时可以配枪。非执行任务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枪支管理法》等规定,也就是在非执行任务期间是不可配枪的。中国的警察现在很少配枪,怕出事。只有刑警,缉毒警才能经常接触枪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五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配备公务用枪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