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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简易程序合并审理
释义
    合并审理有哪些法律手续
    由于诉讼与审理、流程控制、结案归档、司法统计的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应坚持一个原则:立审一致、一案一号。
    1、立案时并案或者在流程表上标注系列案件。对于符合法定应当合并审理或者并案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分别起诉的,立案庭应当作为一个案件编立案号;对于符合可以合并审理的案件,尽可能依当事人的起诉分别立案并连续编号,并在案件流程信息表上标注“系列”案件,以便进入审理程序后业务庭决定是否合并审理(即合一开庭)。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直接向审判庭提起合并之诉的,审判庭依法并案审理或者决定并案审理的,应先由立案庭将其并入原来已经受理的案件,并向当事人出具相关的法律手续。
    2、决定合并审理的,应书面通知当事人。依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普通共同诉讼案件合一开庭的,还应有当事人同意合并的材料。值得注意的是,业务庭不得将所合并的案件随意并案合一判决,如确有必要应于开庭前通知立案庭销号后并案。以防“打包”判决书(一份判决上列数个字号)的出现。
    综合上述,由于诉讼与审理规定,审理的流程和结案归档以及司法统计的需要。规定合并审理的案件应坚持立审一致、一案一号的原则。除非,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是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的。因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同一原告向同一被告如果提出多个诉讼标的,被告向原告提出的诉讼标的,均可以合并审理。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法妞问答网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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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3: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