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算强制加班 |
释义 | 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对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强制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则属于强制加班。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加班?情况一: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确实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生产经营需要主要是指生产任务紧急,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经营的。情况二:用人单位必须与工会协商,并且经过了工会的同意。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把安排加班的理由、涉及人数、时间长短等情况向工会说明,征得工会同意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工会不同意,不可以强令劳动者加班。情况三: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进一步与劳动者协商,因为加班需要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只有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劳动者不同意,不可强令。休息权是法定的权利,任何人非依法定程序不可剥夺。情况四:安排加班的时间长度必须符合劳动法的限制性规定。《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