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申请离婚冷静期需要多久 |
释义 | 第二次申请离婚有冷静期,只要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的婚姻关系。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携带离婚所需材料,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认为二人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在双方过完离婚冷静期后为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分发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双方自愿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符合离婚条件的,暂时不发离婚证,不马上解除婚姻关系; 2、离婚冷静期是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30天的冷静期限届满后,双方应当在30天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发给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4、在后一个30天内,当事人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发生离婚的效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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