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从中国的户籍制度来说,“黑户”是指在全国人口普查中没有户籍资料,没有户口卡(常住人口登记卡),并没有身份证的人。以下几种情况的人员可以提供证明合法落户: 1、超生的无户口人员; 2、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3、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包括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士的非婚生育) 4、长时失踪被宣告死亡后注销户口的; 5、收养弃婴而未办理收养手续的; 6、因农村婚嫁原因被原居处注销户口的; 7、户口遗失或超过有效期而为补办导致的无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