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金的钱是谁给的 |
释义 | 失业保险的保险金是由由劳动保障部门支付的,是从失业保险基金里进行支付的,但是不是一失业就给失业保险金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进行登记。 一、骗取失业保险金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如果当事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来骗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 二、南京失业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 非因本人意愿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对单位有什么影响? 一般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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