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
释义 |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拥有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软件著作权 或1项发明专利。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即科技成果产品登记平均4项每一年 。 3. 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近3年财务报表和总资产成递增。 4.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5. 研发经费投入:最近一年销售收入 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7.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技创新委)在线办事栏目高企认定中填报《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请书》、《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申请书》; (二)窗口初审收件; (三)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提出认定意见; (四)市科技创新委和市财政委对评审通过的企业进行会审,会审通过的企业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后给出相应结论; (五)讨论通过后由市科技创新委和市财政委颁发《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法律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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