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开发商的项目违法应当没收违法所得,还可以罚款。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