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聚焦生态宜居,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抓实森林草原防火、禁牧封育工作,严防偷牧、放牧、滥砍、乱伐现象,保护林木资源安全,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推进“河长制”,继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推进区域内沟道、河系综合治理,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建设目标;加大村庄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理“三堆”顽疾,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项目,不断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和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新农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