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证使用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土地证使用证办理方式如下: 1、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 2、准备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材料如下: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属来源证明;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属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7、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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