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用别人歌曲中的伴奏用做自己的作品算是侵权吗(伴奏是自己扣出来的)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音乐作品构成侵权,但非用于营利等商业目的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表、使用、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且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使用他人作品时需要注意版权问题,以避免侵权行为。 法律分析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音乐作品构成侵权的。但非用于营利等商业目的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表、使用、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且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拓展延伸 音乐版权是否侵犯? 音乐版权是否侵犯是音乐行业长期以来的争议话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音乐作品属于著作权范畴,权利人享有对其作品的复制、发行、表演、播放、改编、翻译等权利。同时,该法也明确规定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复制、发行、表演、播放、改编、翻译等方式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 然而,在实际的音乐版权纠纷中,仍然存在一些难以界定的情况。例如,一些音乐作品在创作时并未进行版权登记,因此权利人无法证明其具有著作权。此外,一些音乐作品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被不同的机构或个人拥有版权,因此权利人可能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面临侵权指控。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音乐作品存在侵权行为,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例如,权利人可以采取法律诉讼、申请司法救助、向相关部门举报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同时,音乐行业也应当加强版权管理,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音乐版权是否侵犯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判断。对于音乐行业来说,加强版权管理、规范使用行为,以及尊重和保护他人的版权,都是维护音乐版权秩序的重要举措。 结语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音乐作品构成侵权,但非用于营利等商业目的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表、使用、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且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使用他人作品时务必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否则将构成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三节 录音录像 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三节 录音录像 第四十四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三节 录音录像 第四十五条 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的,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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