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许可证,游泳池、救生设施、救生器材等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许可证,还要有符合国家标准数量的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有系列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申请办理需递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社会体育指导员、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工商营业执照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二条 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实施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