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的原则 |
释义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主旨是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其中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固体废物是最具挑战性的,因为其成份复杂且物理性状多变,实现目标困难。 法律分析 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2、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固体废物是“三废”中最难处置的一种,因为它含有的成份相当复杂,其物理性状(体积、流动性、均匀性、粉碎程度、水份、热值等)也千变万化,要达到上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目标很难。 拓展延伸 固体废物管理的环保措施与可持续发展 固体废物管理的环保措施与可持续发展是当今社会亟需关注的重要议题。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工业化的加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不断增加,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威胁。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环保措施来管理固体废物。首先,我们可以推广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减少废物的产生和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其次,建立和完善废物处理设施,包括焚烧厂和填埋场,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此外,还应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确保废物处理过程中的合规性和安全性。通过这些环保措施的实施,我们可以实现固体废物管理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促进人类的福祉。 结语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是当前亟需关注的重要议题。然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固体废物是三废中最具挑战性的一类,因其成分复杂、物理性状千变万化,实现目标难度较大。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需推广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减少废物产生;建设完善废物处理设施,减少环境污染;加强监测和执法,确保废物处理合规安全。通过这些措施,实现固体废物管理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促进人类福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第四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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