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还不起是否可以不还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欠债还不起的,如果只是暂时性的,应该分期偿还,如果没有财产,也没有收入,并且丧失劳动力的,是可以终止执行的。 一、欠钱还不起是否会坐牢吗 欠钱还不起不坐牢。根据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有偿还能力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根据刑法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使犯罪不够,如果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也会被法院列入不诚实的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名单,限制高消费和出入境。 二、债权可以转为股份吗? 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转让债权的,要通知债务人,转让债务的要经债权人同意,并且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上市公司因此而形成的债务,既可以分期偿还,又可以通过可转换债券形式上市交易,具体转债比例由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三、执行人没钱怎么办 执行人没钱怎么办。如果确实没有履行的能力、也无可以执行的财产,法院也是没有办法的。 1、如果对方是有钱恶意不还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拘留。如果能查出他有除生活必需外的其他财产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或拍卖。 2、如果对方是欠钱实在还不起的话,是不可以拘留的。通常有如下处理方式: ①.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 ②.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欠债人或许可能采取拖,如果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 ③.实在无钱可还,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欠债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欠债人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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