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老师在学校受伤的,学校一般应承担赔偿责任。老师在学校受伤的,属于工伤,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康复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等,这些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