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毁证据的行为如何认定 |
释义 | 构成毁灭证据罪的第一个犯罪要点是,行为人毁灭的是涉案当事人的相关犯罪证据,除了犯罪当事人意外的其他人,不能够构成这个罪名。犯罪当事人可以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也可以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另外行为人的犯罪情节是否严重,也是判定该罪行的标准。毁灭证据罪第二个犯罪要点,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应该是属于很严重的后果才行,如果行为人已经采取了毁灭当事人的证据,或者是帮助当事人伪造了证据,但是犯罪情节上面不属于严重的程度,这时候行为人就不能构成这个罪名。 毁灭证据罪最后一个犯罪要点,毁灭证据罪是需要行为人建立在故意犯罪的基础上面。行为人明知道自己毁灭的证据,是诉讼案件当中重要的证据,还去故意毁灭,这就是构成毁灭证据罪的犯罪要素。可以进行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 证据保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证据若不及时收集或者固定,有可能自然灭失、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2、保全的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关联,即该证据能够作为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民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证据。 3、必须由诉讼参加人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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