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社保中心电话咨询并不产生法律效力,只有在正式办理社保业务时才有法律意义。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参保人或者用人单位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社会保险的有关问题。 2.《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接受参保人或者用人单位的咨询,并及时、准确地回答。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并告知申请人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规定、程序和期限。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向申请人告知受理的时间和受理的内容。 综上所述,社保中心提供的电话咨询服务只是一种帮助参保人或用人单位解决社保相关问题的途径,不具备法律效力,具体的社保业务办理还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