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商场柜台或场地的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怎么办 |
释义 | 1、租赁柜台有一定的租赁期限,承租者使用出租者的柜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租赁合同期满,承租者撤出柜台后,受其侵害的消费者便难再向其请求赔偿。而出租者向承租者收取的租金,实质上是与承租者共同分享销售利润。 2、出租者负有保证承租者在租赁柜台期间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的义务。对承租者在此期间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出租者应负有一定的责任。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一、公租房除了本人还有谁能住 公租房除了本人,可以由申请人的亲人暂住。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优势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有利于引导国民“先租后买”,合理住房消费; 2、公共租赁住房有助于克服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弊端; 3、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 二、消费者有哪些权利? 消费者的权利: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8)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的义务: (1)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的劳动和合法权益。 (2)按商品使用说明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商品、遵守规定或约定的服务制度。 (3)投诉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等问题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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