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危房不可以擅自翻建增层。住宅所有权人在原址上申请改建、重建的,原则上不能改变原建筑使用性质,不能突破原建筑基底,不能扩大原建筑面积,不能增加原建筑高度,还要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其他条件。如设计方案还需考虑改建或重建的建筑与周边环境协调,原有的技术标准和日照要求不能降低。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房屋安全鉴定应使用统一术语,填写鉴定文书,提出处理意见。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属于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