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确定离婚时男方欠的外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现在,依据针对二十四条最新的司法解释,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只有一方签名的,为该方的个人债务;需要共债共签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要看这个债务是否是为夫妻共同生活发展而欠下的债务,如果是一方为自身发展所欠,那么另一方在离婚后不承担这个债务的责任。如果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也不分先后顺序,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或夫妻任何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由双方协议清偿,不分夫妻应分担的份额,即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 一、夫妻一方所借债务一般情况下属于共同债务,但是有如下情况的,属于该债务方的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 2.夫妻一方将借得的财产用于非夫妻共同生活的投资或消费等。 3.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未举债夫妻一方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为虚假债务,但能够提供相关证据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查取证。 4.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 二、分居期间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分居期间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的具体用途,具体来说,下列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3.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4.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