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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权威指南助您维权
释义
    申诉检察机关会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诉案件,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处理方式包括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或移送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处理。
    法律分析
    对检察机关提出申诉的流程如下:
    1、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请;
    2、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证明其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
    3、符合申诉条件的,检察机关会受理。《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九条规定,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分别情况作出处理:(一)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二)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三)依法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处理。
    拓展延伸
    权威指南解读维权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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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语
    申诉检察流程简明扼要,逐步明确。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满足条件,检察机关受理并作出处理。对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移送检察部门审查;有抗诉权的,转下级检察院审查;属于法院或其他机关管辖的,移送处理。《权威指南解读维权法律条款》是全面解析维权法律的指南,提供详细解释和实用案例,成为维护权益的得力助手。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九条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分别情况作出处理:(一)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二)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三)依法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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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8: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