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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服务类招标限额
释义
    法律分析: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批量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
    工程类项目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含200万元)。
    法律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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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8:4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