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出的房子合同怎么写 |
释义 | 出租房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1、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2、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地址、面积、结构和用途;3、租期;4、租金的具体数额、支付时间、地点和方式;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7、解决争议的方式。 法律分析 租出的房子合同一般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2、房屋的地址、面积、结构、用途等基本信息;3、房屋的租赁期限;4、租金的具体数额以及支付时间、地点、方式等;5、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时的责任承担方式;7、争议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该内容由 白小诩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