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不同规定如下: 1、机动车包括各种汽车、无轨电车、电瓶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拖拉机车组、手扶拖拉机车组、手扶拖拉机变形运输机以及被牵引的半挂车和全挂车等。 2、非机动车包括了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电动自行车等。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款,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