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区别 |
释义 | 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托运人是指将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区别在于:承运人就是实际运送货物的人,托运人是委托承运人运送货物的人。 一、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收货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托运人的权利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托运人的义务包括: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 收货人的权利包括:承运人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持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在发现货物短少或灭失时,有请求承运人赔偿的权利。 收货人的义务包括:检验货物的义务;及时提货的义务;支付托运人少交或未交的运费或其他费用的义务。 二、运输合同违约赔偿与 在进行赔偿之前,首先要做好责任划分的工作,对于托运人责任和承运人责任进行划分,来明确每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之后,再进行确定赔偿的金额等问题。 一、托运人常见的责任有: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百分比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责任常见的有: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三、危险品运输中发生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危险品运输作为特种运输的一种,一般需要经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核,并且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才有资格进行危险品运输。与一般运输合同不同的是,在危险品运输过程中发生运输事故,应由承、托双方按责任承担事故损失。在运输危险品时,托运人未将危险品详细信息及预防危害措施书面通知承运人的,承运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卸下、销毁货物,并且不负赔偿责任;同时在上述情况下,发生事故造成承运人受损失的,由托运人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海商法》第四十七条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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