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钢结构国家规定质保几年 |
释义 | 钢结构工程的质保期国家规定如下 1、屋面防水3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管道堵塞2个月。 7、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卫生洁具1年。 9、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10、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一、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新规范第3章)明确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的验收组织、程序和合格标准(与GB50300-2013中第五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的修订相符);说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规定:“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将不包含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仅“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包含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作出相应规定,对于老一版规范规定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参照本规范执行。 法律依据: 《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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