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去房屋权属登记处,它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且依法确认房屋产权是归属关系的行为。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我国法律规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工作。也就是说本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产权过户。 房产证的过户都有什么条件 房产证的过户都有下列条件: (一)房产产权清晰,有房产证,无抵押贷款。不是有过户时间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或小产权房。 (二)业主健在,有民事行为能力。 (三)过户双方自愿,或是按法定的程序。 三、北京房产证过户手续费用有哪些 (一)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二)获得赠与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再加上契税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的规定(具体规定为: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在性质上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应作为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