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合同中止是否给赔主要看中止的时间是否超过60天。 如果因为被保险人未能及时缴纳保费而导致保险合同中止,保险公司通常会给予60天的宽限期,如果在60天内发生了出险事件,保险公司依然会进行理赔,但会在赔偿金额中扣除应交保费。如果过了60天被保险人还是没有缴纳保费,那么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如果被保险人再有出险事件,保险公司将不再赔偿。 保险合同终止条件为: 1、违反告知义务。保险合同订立时,如果隐瞒、遗漏或者虚假通知足以影响保险人对风险的正确估计或者保险费的计算,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合同。 2、违反通知义务。如果一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通知但未通知的,除不可抗力外,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无论是否有过错。 3、违反保证条款。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保证条款规定的,另一方可以相应终止合同。 4、被保险人违反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5、退保。各国法律一般允许投保人中途退保,但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