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如何处理进出口淫秽物品 |
释义 | 对进出口淫秽物品的当事人,视情节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对在海关检查前主动交出淫秽物品的,免予罚款; (二)个人携带或邮寄进出口属于淫秽物品的印刷品、录音带、幻灯片、玩具、用品,以及淫药、淫具,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个人携带或邮寄进出口属于淫秽物品的录像带、视盘、影片、电视片,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利用货运方式进出口淫秽物品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对进出口淫秽物品藏匿不报或向海关伪报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行为的,按上述罚则加倍罚款; (六)走私淫秽物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除按本条 (五)款处以罚款外,送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一、走私淫秽物品罪处罚规定 走私淫秽物品罪的处罚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刑罚对走私淫秽物品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刑罚:(1)犯走私淫秽物品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犯走私淫秽物品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3)犯走私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走私淫秽物品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的规定进行处罚。另外,对于武装掩护走私淫秽武品的,教唆不满18周岁的能走私淫秽物品的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走私淫秽物品的,要从重处罚。 二、嫖娼被抓可以不拘留吗 嫖娼被抓,具体如何处罚,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嫖娼属于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嫖娼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情节较轻的,是有可能只处罚款,不拘留的。 嫖娼情节较轻的情形: (1)尚未发生性关系的。违法当事人已经谈妥价格但尚未支付金钱或已经支付金钱,若双方尚未发生性关系即被查获的,该情形属于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到底是处以拘留还是罚款,这属于警察叔叔的自由裁量权,大原则是,认错态度好或不适宜拘留的将被处以罚款。 (2)初次卖淫嫖娼且认错态度好的。违法当事人系第一次进行卖淫或嫖娼,且在被查获后能主动交代违法事实,表示认错认罚的,该情形属于情节较轻。 (3)通过口淫、手淫等方式进行卖淫嫖娼的。若违法当事人未直接通过性器官发生性关系,而是采取口淫、手淫、X推等方式变相进行性交易,该类情形亦属于情节较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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