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怎么交? |
释义 | 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处理方式如下: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3、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4、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补缴对象: 1、个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 3、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补缴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从业经历者提供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部队复员军人提供军人档案。 综上所述,如果单位或者个人欠缴养老保险费的,需要按照规定去及时申请补缴;另外如果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则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