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能力鉴定后病情加重如何应对?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认定后病情加重了可以重新认定吗? 工伤认定后病情加重的情况下,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条件,也是可以进行重新认定的。 工伤后一定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吗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是不一定要劳动能力鉴定的,当劳动者经治疗伤情稳定后有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重新鉴定后还需要赔偿吗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重新鉴定后,要不要赔偿要依据鉴定的结论而定,如果鉴定等级比之前的高,就需要进行增加赔偿。 劳动能力鉴定单位不出材料该怎么办 劳动能力鉴定单位不出材料,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为: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次300元,市县级每人次200元; 2.职工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次400元,市县级每人次300元; 3.工伤争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次500元,市级每人次400元; 4.需对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的,省级每人次400元,市级每人次300元。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省物价、财政和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承担;委托鉴定单位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委托单位承担。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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