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以“不理赔”为由拒赔急性心肌梗塞,我有哪些权益?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应当举证证明免责事由存在。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出具书面的理赔拒绝通知书,并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异议不成,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理赔申请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支付保险金;不核定或者不支付的,应当说明理由。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应当依照约定履行保险合同义务,不得拒绝承保。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对保险人的核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核定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保险人提出书面异议;保险人应当在接到异议后及时处理。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被保险人认为保险人的理赔处理不合理的,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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