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南通快速路规划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新的快速路网将实现滨江主城与通州、海门以及通州湾的快速连接,同时衔接南通站、南通西站、新机场等重要交通枢纽。该项目自今年7月份启动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设计单位开展了深入广泛的调研,并保持与相关部门和板块的密切沟通,多次组织部门座谈会和方案意见征求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4: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