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是为了加强对间谍行为的打击和防范,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该法对于间谍行为的定义、打击措施、组织协调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也规定了保密工作和对涉密人员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反间谍法的实施,对于有效打击和预防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所称的间谍行为包括: 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为间谍组织招募人员的; 4、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 5、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6、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综上所述,反间谍法是我国反间谍工作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对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将起到基础性法律保障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