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的条件有: (一)施工企业已确定,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已办理; (二)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三)城市规划区的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一、商品房在什么情况下可预售 商品房预售的情况需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已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二、商品房现售要满足哪些条件 商品房屋的开发商向要进行现售的,必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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