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现行青岛失业保险政策规定,自2013年7月1日后青岛 失业保险金 标准调整为每月830元。 青岛失业保险领取期限规定:(根据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来确定) 1、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5年: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10年: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青岛失业金领取金额等于每月领取标准乘以领取期限:领取金额=月领取标准X领取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