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关清关手续流程 |
释义 | 一、换单:去货代或船公司换签。 二、电子申报:电脑预录、审单、发送、与海关联系/放行。 三、报检:电子申报放行后,凭报关单四联中的一联去商检局办理报价手续,出通关单或敲三检章。 四、现场交接单:海关现场交接单。 五、查验:海关根据货物申报品名的监管条件,与当日查验概率给予查验,如有查验会开出查验通知书。 六、放行:海关放行有以下几个步骤: 1、一次放行。 2、开出查验通知书或无查验直接2次放行。 3、查验后,做关封后放行。 海关清关是指进出口或转运货物出入一国关境时,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应当履行的手续。 清关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同样,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也均需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货物在结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是处在海关监管之下,不准自由流通。海关清关所需时间不固定,视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第九条 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可以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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