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可以随时撤回吗 |
释义 | 要约不能随意撤销,要约中有不可撤销的表示当要约中存在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时,不得撤销要约。这种意思表示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作出。 1、要约中已确定好承诺期限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即要约人承诺在承诺期限内不撤销要约。法律可推定为要约人放弃撤销权的意思表示。 2、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在要约中,还可以从要约人的其他表示或者行为中推断出要约为不可撤销要约。 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为了尊重要约人的意志和保护要约人的利益,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产生撤回的效力。 撤回要约的表示必须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以前作出.这是因为,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以前,不会对受要约人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对交易秩序产生任何影响。在此阶段,应当允许要约人使尚未生效的要约不产生预期的效力。邀请要求本身就是向不特定的人作出的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即使对方作要约的,邀请人在转变为承诺人后也可以拒绝作出承诺,所以不需要撤销。但是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的,该要约不能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九条【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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