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理赔时,如何避免因冠心病被认为是“既往病”而少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常常将被保险人患有的疾病视为“既往病”,从而拒绝或少赔。但是,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随意解释合同条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条款,应当按照诚信原则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得随意解释合同条款。 因此,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与保险公司进行充分沟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当保险公司以“既往病”为由拒绝或少赔时,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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