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卡可以有户口本办理吗 |
释义 | 户口本不能办理银行卡。 现在银行认可的实名证件有以下几种: 1、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 2、户口簿,仅限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3、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或者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 4、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香港、澳门居民;或者是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5、护照,外国居民使用。 户口簿不在之列,所以是不能办理的。 其次,办理银行卡要符合法定年龄——也就是16周岁,有承担刑事能力的年龄。 户口本不能办理银行卡最直接的体现就在于,办理银行卡需要有效照片,而户口本上没照片,不能作为有效证件。若是需要,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一张户籍证明即可,不过各地的规定也许不尽相同; 最普遍且通用的办法就是带上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一张临时身份证,然后再去银行办理开卡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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