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毁坏他人树木赔偿标准如下: 1、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至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至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至1800元;14至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至3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2、柞树林木补偿费,1至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至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至3000元;21至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至6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元。占地树木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树木的性质,还有树木的年龄的大小规定的不同的补偿标准。若是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毁坏的树木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