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丧失劳动能力构成伤残的有补贴。构成伤残的可以办理伤残证,享受相应的补贴。不是因公致残的员工、医院诊断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员工,在治疗结束后,没有能力再进行原来工作,应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等级进行不同处理,一至四级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五至十级的在治疗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第九条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第十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一)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