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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出资违约行为的表现形态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股东出资违约行为的表现形态:
    1、出资义务不履行是指股东完全不履行出资义务,具体表现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
    2、出资义务不适当履行,即出资义务履行不当,包括迟延出资、不完全出资、瑕疵给付和出资不实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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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