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育儿假不一定必须连着休,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 育儿假如果想请“育儿假”,必须在产假结束前一个月,向雇主邮寄一封带回执的 挂号信。 如果孩子母亲已经在产假过后重新开始工作,那么就要在给雇主的挂号信中写明开始时间。 信应当在“育儿假”开始的2个月之前寄出。如果希望延长“育儿假”,应当在前一个“育儿假”结束的1个月之前,向雇主邮寄带回执的挂号信进行申请。 请育儿假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以下材料: 儿假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1、结婚证、户口簿以及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 2、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育儿假是对工作已经满了一年的育龄夫妇提供的假期,需要在参加育儿假前的一个月内向单位或者企业提出申请。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帮助。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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