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监察的对象是谁 |
释义 | 行政监察的对象: 1、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执行行政公务的行政机关; 2、行政机关中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在行政机关工作,但非执行公务的人员不是行政监察的对象; 3、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一、什么是行政赔偿的主体 按法律规定,侵权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义务的主体。 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赔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6、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二、行政处罚会留有记录吗 行政处罚在相应的执法机构会有记录,在公安机关可以查询到。相关部门一般按以下方法保管记录:1.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2.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3.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0年以上。另外需要注意,行政处罚有以下特征: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相对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 三、妨害公务罪怎么判定 妨害公务罪的判定是: 1、行为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中国各级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行为内容是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3、必须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实施阻碍行为; 4、必须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职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五十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监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者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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