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纵向垄断协议的主要表现 |
释义 | 纵向垄断协议的主要表现如下: 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3.国务院反垄断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的特征有: 1.主体的互补性。相对于横向垄断协议的行为主体是相互对立的竞争方来说,纵向垄断协议的行为主体具有明显的互补性,即这些经营者之间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只是存在交易关系。 2.竞争限制性。纵向垄断协议对竞争的限制,一般通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协议,要求交易相对人实施特定行为来实现。这有别于横向垄断协议中经营者共同实施市场行为,达到排除、限制竞争的目的。 3.明示方式订立。纵向垄断协议一般体现为明示的方式,并多附随于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的交易合同中;而相比之下,达成横向垄断协议的经营者则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 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之间通过合谋性协议,安排或者协同行动来相互约束各自的经济活动,在一定的交易领域内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垄断协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者之间存在相互约束的共同行为或协调行动,即经营者必须都受共同行为或协商行动的约束,不许擅自行动; 2.经营者之间存在共谋,即经营者之间通过协商或默契,形成了共同的认识,其形式可能表现为协议,也可能表现为当事人的共同行为或协商行动; 3.经营者之间的行为必须在客观上引起了限制或妨害竞争的后果,也就是说,经营者之间通过共谋,采取共同行为或者协调行动,必然产生回避当事人之间的竞争,或者限制第三人在该市场中的竞争力量的后果。 著作权侵权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的主要表现有: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等。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违法放贷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违法放贷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1、明知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一致,发放冒名贷款; 2、明知用款人提供虚假贷款资料,未进行严格审查,违反贷款发放流程,发放贷款; 3、违反大额贷款应当抵押担保和大额贷款审批权限的规定,发放贷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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