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融资融券? |
释义 |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或借入证券卖出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空。 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目前国际上存在的融资融券模式基本有四种:证券融资公司模式、投资者直接授信模式、证券公司授信的模式以及登记结算公司授信的模式。 融资融券的前世今生前世:买空做空诞生:股市诞生的第一天就已登场作用:牛能挣钱,熊也能挣钱特点:交易的股票数常常大于实际发行数,因而让无数空单持有者下场悲惨结局:遭到封杀今生:融资融券诞生:20世纪60年代后各国陆续推行作用:牛能挣钱,熊也能挣钱特点:交易股票数永远等于发行数结局:未知成为融资融券标的股票的七个条件条件一在上证所上市交易满3个月条件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条件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条件四过去3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20%,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不超过4%,且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00%以上条件五股票发行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条件六股票交易未被上证所特别处理条件七上证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融资融券的作用融资融券的实行可能会给市场带来450亿元左右新增资金,同时大大活跃交易,能使市场交易量大概增加30%左右,券商因此获得更高的成长性溢价,最为直接的表现是其经纪业务收入总量的增加。 融资融券业务授信模式类型融资融券交易的基本做法有三大类型:一是以美国及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为代表的市场化信用交易模式,二是以日本、韩国为代表的集中授信交易模式,三是以我国台湾地区为代表的中间型信用交易模式。 据了解,对于融资融券,目前中信、海通等大型券商已做好准备,但因上海几大券商的准备工作未完成而延后至10月推出,其中融资业务或将先行一步。 对于中国股市而言,能够承担双边交易机制的工具主要包括两种: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但是,伴随着美国次贷危机进一步深化,加快推出股指期货的步伐很有可能就此放缓。融资融券将不得不承担此项制度创新的重任。 在9·18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出手后,下一张救市牌如何出成为市场聚焦的重点。 日前,《华夏时报》记者独家获悉,呼声高涨的融资融券本来计划在9月19日左右就推出,但是由于上海几大券商的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因而向后延迟。 除此之外,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国家高层已要求各有关部门将市场利好择机逐一兑现。 融资融券有望在金秋十月推出,其中融资业务可能比融券业务先行一步。一位消息人士告诉记者。而股指期货时间表将会在12月推出,计划2009年3月份推出。 券商股井喷融资融券始终被市场认为是管理层下一步救市的最直接的措施。 9月初,证监会曾就《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融资融券具体业务申请流程。融资融券呼之欲出。 25日,市场有消息称,融资融券业务有望在国庆后提交方案,T+0试点同时推出。受此消息刺激,券商股集体暴涨。其中,中信证券(600030)和海通证券(600837)两家涨停,其余券商股涨幅也都超过9%。 中信建投策略分析师陈祥生告诉记者,融资融券出台对市场构成利好,对券商板块特别是龙头券商的积极作用明显。但是,基于业务资金量有限,标志性意义更大于其实质意义。 有消息称,中信、海通与建银投资曾作为试点,目前,试点规模可能扩大,前两批试点券商甚至可能达到近10家。 值得注意的是,权重股领衔本轮市场反弹作用显现,而在权重股中,券商股的崛起更是成为领军人物,整体累计涨幅已经超过30%。 尽管如此,目前来看,经过连续炒作后,券商股短线涨幅不小,后市随时将出现调整。一位券商分析师如是说。 26日,券商板块出现回调,除国金证券补涨3.43%、中信证券涨0.52%外,其余券商股都为绿盘,太平洋(601099)大跌4%,国元证券(000728)、宏源证券(000562)、东北证券(000686)、长江证券(000783)的跌幅都在3%以上。 融资融券本身的佣金与利息收入将增加券商收益,但是如果投资者大量融券做空,反而给市场构成利空。陈祥生直言。 一、上市公司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交易方式对比 1、保证金要求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须提交100%的保证金,即买入证券须事先存入足额的资金,卖出证券须事先持有足额的证券。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则不同,投资者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即可进行保证金一定倍数的买卖(买空卖空),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并在高位卖出证券后归还借款;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而手头没有证券时,则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并在低位买入证券归还。 2、法律关系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只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不仅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 3、风险承担和交易权利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风险完全由其自行承担,所以几乎可以买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少数特殊品种对参与交易的投资者有特别要求的除外);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还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 4、交易控制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可以随意自由买卖证券,可以随意转入转出资金。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存在未关闭的交易合约时,需保证融资融券账户内的担保品充裕,达到与券商签订融资融券合同时要求的担保比例,如担保比例过低,券商可以停止投资者融资融券交易及担保品交易,甚至对现有的合约进行部分或全部平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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