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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青岛市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
释义
    一、青岛市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
    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遇到利率调整,贷款发放前利率调整的,适用新的利率,贷款发放后利率调整,期限1年以上的,自每次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起,按该次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二、青岛市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3、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要求;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7、法律、法规、规章和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青岛市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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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5: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