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物证的案子能定罪吗 |
释义 | 没有物证的案子不可以定罪。相关规定如下: 1、物证只是证据的一种,但是其他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锁定案件事实,那么仍然可以定罪,按相关法律规定,有人证,物证没有,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都可以对被告人认定有罪和处以刑罚; 2、刑事案件中除了物证以外,还有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果没有物证,但有其他证据可以相互印证达到证明案件事实的话,一样可以用来定罪。 立案的流程如下: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对;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过对立案材料审查后,分别针对不同情况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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