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都市花园1-42幢、天翔花园、新天翔广场(住宅)、恒宇商务广场(住宅)、凤凰广场乐嘉服务公寓(住宅)、韶山花园、新馨花园、宜家公寓以及星明街以东、苏州大道西以南、金鸡湖以西、中新大道西(原金鸡湖路)以北区域,包括苏都花园、师惠花苑、映象花苑、白领公寓、环球188(住宅)、四季新家园、加城花园、苏信大厦、嘉怡苑、馨湖园、湖左岸、苏悦国际(住宅)、东方之门(住宅)、翠湖雅居、澜韵园、东方春晓、晋园别墅、苏州中心8号(住宅)、苏州中心9号(住宅)等以及在此范围内其它开发并交房的住宅楼盘。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